内蒙古加强免培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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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日前联合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免培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将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纳入健康内蒙古建设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要结合相关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做好全区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待遇的签约旗县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自治区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予以通报,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6年内将不再为失信旗县安排各类卫生健康人才支持项目,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空编和实际需求,会同旗县发改、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前确定下一年度培养需求计划,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区要按国家下达的培养计划提前预留出相应编制和岗位。各旗县区每年经本级编委研究,提前通过定向医学毕业生年度用编计划,保证毕业生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旗县区定向医学毕业生进岗定编就业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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